本项目为贵州中烟兴义厂的锅炉烟囱烟气脱硫改造的工程。烟囱烟气中所含有的二氧化硫如果不在其被排放到大气中被及时处理掉的话,就会给大气造成非常严重的破坏。因此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提倡与监督下,许多拥有老式锅炉烟囱的厂子纷纷开始对烟囱碱性烟气的脱硫改造。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卷烟厂两台SHL10--1.27--A型锅炉除尘系统分别于1991年和1995投运,均使用XS型旋风除尘器,由于运行年限长,两台旋风除尘器不但性能落后,而且已出现不同程度磨损,除尘效果严重降低,各项指标(烟尘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林格曼黑度等)均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再加上无脱硫装置,污染日益严重,引起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和兴义卷烟厂领导的高度重视,一致认为应该把保护环境放第一位,创造商业价值放在其次。 在工程施工中,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兴义卷烟厂生产管理科多次组织厂内相关部门和项目职工代表,亲临现场进行监管,并对工程施工和工程用地等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比如,将连续排污水(PH值在10-12)重新接管引人加碱池,脱硫塔片碱消耗量从每天70公斤下降到每天50公斤,从而节约了运行成本。 经过兴义卷烟厂和施工方的紧密配合与共同努力,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工程于2009年2月26日完工。通过试运行,设备性能良好,该系统应用水循环的原理,将脱硫塔中流出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再回收利用,大大节约了水资源。多管除尘器底部每天将产生50-100公斤的烟沫,这些烟沫又可以回收与煤混合使用,真正达到了节能的效果。2009年3月8日,黔西南州环保局对兴义卷烟厂锅炉排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燃煤锅炉脱硫除尘后排放烟尘浓度为163.9㎎/m3、二氧化硫441㎎/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锅炉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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